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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双11” 借给消费者“一双慧眼”
  发表时间:2020-11-09   来源:扬州文明网   [打印] [关闭]

  作为年度消费大戏,今年“双11”消费额有望再创新高。

  “双11”年年岁岁相同的是消费购物狂欢,岁岁年年不同的是商家促销手法和狂欢面孔。在商言商,商业本性决定商人追求利润最大化;对消费者而言,货真价实物美价廉才是其永恒追求。

  “双11”自诞生以来,“低价”“省钱”是商家屡试不爽的主打标签;然而,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“只有错买的没有错卖的”也是永恒消费规律。从既往情形看,商家“双11”促销五花八门,难免暗藏玄机。有的以某种“特价商品”吸客进店消费,借机带动其他商品销售;有的刻意设定复杂规则,让消费者在套路中被“请君入瓮”;有的打着“低价”“优惠”“赠送”“奖返”等幌子,伺机从中夹带兜售假冒伪劣商品……凡此种种,不一而足。

  虽说上述种种套路难逃“周瑜打黄盖,一个愿打一个愿挨”定律,但对消费者来说,没有人不明白理性消费防范上当的道理,更没有人主动愿意上当受骗。事实亦然,多半时候消费者之所以成为中招的“冤大头”,非但不是因为主动投怀送抱结果,甚至连半推半就也算不上,而更多时候缘于消费知识、识假能力和破招技术欠缺。营造诚信经营、童叟无欺的文明消费环境,光靠商家道义自觉和理性回归显然不尽如人意,相关组织凭借专业力量,适时提升消费者消费知识、识假能力和破招技术,借他们一双“火眼金睛”方为王道根本。

  那英在《雾里看花》中唱道:“借我一双慧眼吧,让我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。”近日,中消协从近年“双11”“6·18”等大促销消费维权实践中,为消费者梳理出六项注意和七项提醒。对后者而言,如是作为庶几可算“借我一双慧眼”。 (陈庆贵/文) 

责任编辑:韩天露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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