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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文明条例 守新风准则
  发表时间:2020-01-20   来源:扬州文明网   [打印] [关闭]

  ——致全体市民新年倡议书

  新春佳节将至,为充分展示扬州全国文明城市形象,进一步提升扬州“东亚文化之都”“世界美食之都”“运河文化之都”的美誉度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,过一个喜庆祥和、文明健康的春节,特向全体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:

  1.遵规守法。认真学习宣传践行《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、《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》、《扬州市乡村文明新风十项准则》,倡导文明新风,传承优良家风,遵守社会公德。

  2.移风易俗。自觉抵制陈规陋习,不赌博、不搞封建迷信,不燃放烟花爆竹,不大操大办,不盲目攀比,合理适度消费。

  3.安全出行。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行文明路,开文明车,不闯红灯,不酒后开车,主动礼让斑马线。

  4.文明用餐。倡导公筷行动、光盘行动,自己不酗酒,与人不闹酒。

  5.诚信经营。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,不虚标产品价格,不出店经营,买卖不欺生,做好“门前三包”。

  新时代新风尚,文明行为互惠互利,文明城市共建共享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从自身做起,从小事做起,处处讲文明,做一个文明有礼的扬州人!

  扬州市文明办

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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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韩天露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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